省社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调研会强调强化履职意识 落实监督责任
 
访问量:4次 |发布日期:2014-12-09
 
   

  11月28日,省社本级落实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调研会在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召开。省社本级各企事业单位的纪委书记和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参加会议。省社纪委施祖法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邵田田出席了会议。

  会上,各单位交流了2014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介绍了纪委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开展积极有效监督和风险防范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对监督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了探讨。如经贸学院纪委聚焦主业,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分解、检查、考核,完善责任传导和责任追究机制。新大集团纪委在监督中做到了"三个结合"(即重点监督与一般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纪律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农商学院纪委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利用各种场合和机会开展"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等方式廉政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教育和预防。福士达集团纪委利用专项审计、强化内网审批、开展对业务工作进行全面风险排查等手段,加强了重点业务环节和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并充实、整合了审计企管的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施祖法书记在充分肯定各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工作同时,对纪委下一步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提出了"强化履职意识,落实监督责任"的工作要求。施书记强调指出:一要进一步明确形势和工作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强调: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委主任责任、纪委监督责任。 中央纪委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中央、省纪委都提出了"一案双查"的工作要求。黄旭明副省长专门召开农口厅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省社党委制发了落实"两个责任"的文件,明确了所属单位纪委的"五项"工作职责。中央、省委和省社党委的要求,就是我们工作的方向和遵循。二要强化职责意识,落实监督责任。纪检监督是我们党自我完善、自我改进、自我纠错的重要制度。监督工作也是服务工作,是服务于组织目标、改革发展的。监督也是生产力。从交流的材料看,审计产生的结果就充分说明监督工作也是出效益的。各单位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不论是专职的还是兼职的,都要强化履职意识,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做到尽职尽责。三要认真抓好宣传教育工作。要使党员干部从心里接受各项规章制度,筑牢防线,明确底线,明确是非。四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高度重视公共财政资金的监督。各单位对资金使用、管理要开展一次自查。(2)始终抓好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的监督。特别是项目建设、重大投资是我们监督的重点;(3)继续抓好作风建设;(4)把制度建设作为监督工作的基础。五要加强学习,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制度。从事纪检、监察的同志,要加强学习,努力使自己成为内行,做到会监督、敢监督、善监督。工作方式上要探索纪检与监事会、审计等部门结合起来的途径,形成合力。六要建立工作制度,本级纪检监察工作要开展定期交流,各单位工作情况要及时向省社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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