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切实建立健全制止和防范“小金库”长效机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不断增强自我完善、自我治理的能力,促进学校科学化发展。学校纪委决定对学校“小金库”问题进行再一次的全面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内容
自查内容为2016年9月以来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主要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设立的“小金库”。
二、时间安排
此次“小金库”自查自纠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8日。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在自查结束后,应填报《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件),一式两份,并由本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于11月29日前送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丁小平;联系电话:8953;电子邮箱:2870272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