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持之以恒深化纠正“四风”工作意见的通知
 
访问量:23次 |发布日期:2018-03-05
 
   

各系部、处室:

根据中共浙江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印发的《关于转发<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深化纠正“四风”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教纪[2018]3号)要求,请结合本部门实际,严格抓好贯彻落实,突出问题导向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表现”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日常督查等形式,针对查找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工作不力、“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春节期间违规违纪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和领导的责任,强有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请各系部、处室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好自查自纠,将监督查处和规范整改等情况,于2018316日前将书面和电子材料一并报学校纪检监察室。

人:杨凤杰

    联系电话:89718483   电子邮箱:52784707@qq.com

  

  

  

  

     457.关于转发《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持之以恒深化纠正“四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pdf

     457.附件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持之以恒深化纠正“四风”工作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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