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 2018年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
 
访问量:17次 |发布日期:2018-04-09
 
   

各系(部)、处(室):

2018年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承前启后、梯次推进的关键年。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塑造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招生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严明政治纪律,落实主体责任。

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社会关注度高。所有招生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顾大局,充分认识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思想和行动上与教育部、省考试院以及学校招生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对学校招生工作负总责,指导学校招生工作顺利、高效开展。各系(部)负责人为本系(部)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系(部)招生工作负总责。

二、严格制度执行,严守纪律红线。

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省考试院和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进一步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努力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划定的红线,严守“26 个不得”,严格按照招生工作规定,不折不扣地开展工作。坚决抵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跑风漏气等不正之风,自觉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严禁系(部)和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招生考前辅导和应试培训。招生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要强化招生监督检查,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聚焦关键环节,严格工作程序,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

三、严肃追究问责,确保公平公正。

所有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职,敢于担当,严字当头,实字为重,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凡在招生工作中出现不讲大局,不守纪律的,招生工作纪律监督小组应根据相关规定,立即启动相关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凡发现有任何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行为,任何人均可以直接向招生工作纪律监督小组举报,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举报电话:86929808、86929912、86929953、89718483;

电子邮箱:xinfang@zjiet.edu.cn 

学校纪委将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违纪案件一律通报曝光。对违纪违规,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还要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中共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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