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受党委组织部门委托,审计处将对潘春胜(人文旅游系)、叶素丹(应用工程系)等2位内管干部在2015年07月16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对边一民(基础教学部)在2015年07月17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对王珊(人事处)、许兴苗(继续教育学院)等2位内管干部在2015年07月18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对鲁霜慧(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李国辉(财务处)、陈建平(总务处)等3位内管干部在2016年09月07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对张西华(工商管理系)在2016年10月20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重要事项可延伸至审计日。本次公示时间从2018年4月16日起至审计结束日,欢迎广大教职员工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86929912,81062662,8692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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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处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