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宪法和监察法,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我校“清廉校园”建设,拟定于5月3日下午14:00在学校视频会议室举办“以案明纪、清廉经贸”专题警示报告会,请全体校领导、中层干部、纪委委员、各党总支纪检委员、纪检监察室、审计处全体人员参加。
请参会人员安排好报告会期间的工作,按时参加,原则上不得请假。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应书面提出请假并报纪检监察室批准。
参会人员名单.docx
纪检监察室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