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公办高校审计数据报送机制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16 号)文件精神,学校需建立常态化的审计数据报送机制,定期向省教育厅、省审计厅提供相关电子数据。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审计数据报送工作主要由图书信息中心、校办、审计处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助。
图书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系统及信息数据的整理、统计,进行信息系统数据库全库备份,填制审计原始数据采集清单(详见附件1)、各信息系统结构化数据表(详见附件2)和审计标准化数据采集清单(详见附件3),组织开发一套数据清洗和转换定制工具,并为数据报送提供技术支持。
校办:负责非结构化数据的整理、统计,进行备份存档,填制非结构化数据清单。
审计处:负责审计数据的报送和联络工作,与省审计厅沟通解决提交数据过程中遇到的参数备份、文件格式等疑问。
相关职能部门:在数据收集整理和信息系统备份过程中,学校各个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作,必要时联络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商或软件工程师帮助完成工作。
二、提供数据内容
(一)提供信息系统数据库全库备份。
根据文件要求,学校需提供一卡通系统、教务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仪器设备共享系统、图书管理系统、学工系统、采购系统、科研项目管理系统、收费系统、就业系统、招生系统、宿舍管理系统、人事系统、出国管理系统、校园交通管理系统、基建管理系统、继续教育系统、公车管理系统、财务系统等信息系统后台数据库完整备份,并填写《高等院校审计原始数据采集清单》(详见附件1)。
首次提供数据时,需提交自系统启用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全部数据,并定期提交增量数据。
(二)按照高等院校审计数据规划提交标准化数据。
学校需按照《浙江省高等院校审计数据规划》(详见附件2)要求,提交信息系统基本情况、一卡通系统、教务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仪器设备共享系统、图书管理系统、学工系统、采购系统、科研项目管理系统、收费系统、就业系统、招生系统、宿舍管理系统、人事系统、出国管理系统、校园交通管理系统、基建管理系统、继续教育系统、公车管理系统、财务系统等20个子类的结构化数据表,并填写《高等院校审计标准化数据采集清单》(详见附件3)。
首次提供数据时,需提交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全部数据,并定期提交增量数据。
三、提供数据时间和要求
(一)首次提交。于2021年3月5日前提供相关数据库全库备份和必要的技术文档,提供格式为Oracle的备份文件(版本11.2.0.1.0及其以下,备份方式为exp或expdp格式)、SQLServer的备份文件(版本SQLServer2008R2及其以下,备份方式为bak或mdf格式)或txt、csv、xls等文本文件和报表,同时提供数据字典、导出日志(Oracle)、数据采集程序源代码(脚本)以及相关备份文件的数据恢复技术文档说明;于2021年3月10日前提供标准化数据,要将原始数据库表结构对照结构化数据表结构,逐一匹配、转化、提取,并做好数据完整性复核、一致性复核和表间关系复核,以Oracle的备份文件(版本11.2.0.1.0及其以下,备份方式为exp或expdp格式)或SQLServer的备份文件(版本SQLServer 2008R2及其以下,备份方式为bak或mdf格式)提交,备份文件命名规则为:教育_学校名称_学校标识码_规划数据_起始年月_终止年月_报送年月日。
(二)定期增量提交。建立定期报送机制,每年3月5日前报送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的全库增量备份数据、增量标准化数据、新增信息系统数据以及按要求提交的其他信息系统数据。因数据库技术原因无法提供增量备份的,则需要按照当期截止日期提交全库备份。
(三)不定期提交非结构化数据。根据省审计厅要求,不定期提交:高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纪要、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报部委文件和报表、报省内文件和报表、高校出台的内部规章制度、预决算相关文件、部委及省内下达文件等非结构化数据(详见附件2),请同时提供非结构化数据清单(Excel文件格式),并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四、其他要求事项
提供相关数据的职能部门及时组织开展数据采集与汇总,并保证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数据整理、提交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审计处沟通,联系人及电话:林敏,81062662(8662)。地址:行政楼1312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