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2019年提前招生纪律的通知
 
访问量:13次 |发布日期:2019-04-09
 
   

各系(部)、处(室):

为保障我校提前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健康有序,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及纪律要求,增加招生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坚决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现将招生工作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管理,落实两个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对学校招生工作负总责,指导学校招生工作有序、平稳、高效开展。各系(部)负责人为本系(部)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系(部)招生工作负总责。招生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要强化招生监督检查,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聚焦关键环节,严格工作程序,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监督员在开展招生监督工作前,要签订《招生工作监督履责承诺书》(见附件1),在履行监督职能时,要认真准确详细填写《招生工作监督记录表》(见附件2),并及时将监督情况上报学校纪检监察室。

二、严明招生纪律,严守纪律红线。

各招生相关职能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政治观念,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有关提前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要廉洁自律,不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跑风漏气;不准在考试、录取等场所随意串岗;不准接受考生和家长的宴请和礼品财物,自觉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严禁系(部)和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招生考前辅导和应试培训。

三、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纪问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系(部)负责人为本系(部)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从严规范招生管理工作,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严格遵守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凡在招生工作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绝不姑息。

学校纪委将加大招生工作督查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凡发现有任何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行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举报电话:86929808869299128692995389718483

电子邮箱:xinfang@zjiet.edu.cn

  

附件1:招生工作监督履责承诺书.docx

附件2:招生工作监督记录表.docx

附件3:招生工作监督方案.docx  

中共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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